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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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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申请受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0-09-03 15:03:38】 【来源: 办公室(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一、受理事项

(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

(三)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

(四)SP代码申请

(五)SP代码备案

二、申请事项所需材料

(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

1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项规定的承 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

(1)短消息类服务代码申请表(见附件1);

(2)短消息类业务提供情况的说明(包括主要服务项目,业务描述等);

(3)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承诺书;

(4)新疆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

1、年检时间:每年第一季度(3月31日)之前。

2、年检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年初新疆通信管理局下发的“年检工作通知”。

(三)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

1、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表”(见附件2),并按照表格“备注”事项准备相关材料。

2、新疆通信管理局自收到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备案申请后,将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材料审查工作。符合要求的,在“主管部门意见”栏中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并及时在网站上定期公布备案结果。

(四)SP代码备案

1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备案报告(公司正式文件)。

(2)如实填写跨地区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备案表(见

附件3,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备案单位法人签字”除外)。

(3)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年

检情况记录表复印件),经营信息服务业务的备案确认通知复

印件。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

件。

(5)代码启用技术方案(写明与启用代码有关的网络组织方案、

与相关基础电信网络的连接方式、电信用户(服务对象)的

接入方式等)。

(6)代码启用前期准备情况。

(7)代码启用实施进度安排(写明启用代码城市的时间安排、代

码启用城市系统建设规模和目标、网络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等)。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所有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所有材料请加盖公章。

三、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竞彩足球胜平负新疆通信管理局15楼1505室

联系电话:0991-5888350

提示:相关附件请到表格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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