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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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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期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7 13:30:43】 【来源: 办公室(人事处)】   【浏览次数:

                        新通职鉴[2017] 6号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中移铁通新疆分公司,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网络通信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现就举办2017年第二期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内容

网络信息安全政策法规;我区网络信息安全概况;网络安全基础;网络安全攻防技术及网络信息安全案例等。

二、鉴定等级

国家四级(中级)资格申报条件: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国家三级(高级)资格申报条件: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3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本专业大专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鉴定考核合格人员,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国家职业编码:3-03-03-01)。

三、培训鉴定时间与地点

鉴定前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2017年8月28日报到并领取教材自学;8月29日—8月31日培训、鉴定。

鉴定机构: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新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单位:新疆新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培训鉴定地点:乌市黄河路191号新疆通信管理局16楼。

四、费用:培训费(含教材费):580元/人,技能鉴定考核费:中级300元/人,高级385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近期一寸照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件

一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表)一份。

六、请各单位按规定要求配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鉴定,并于8月22日前上报《汇总表》。

培训联系人:李老师 13579298370; QQ:1252526340@qq.com

鉴定联系人哈丽达木,0991-5852530

附件1: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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