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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做好通信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本区通信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对因受疫情影响的在我区取得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进行适当延长,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相关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暂停影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员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省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已通过通信工程建设安全三类人员考核并完成相关核准手续,但未拿到纸质证书的相关单位,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通信建设个人信息查询页面(http://txjsgl.miit.gov.cn/scp/iisp/employeeQualificationForeign),查询核准人员信息并打印。各有关单位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中,通过查询完成核验后,可视作取得相应证书的依据。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991-8658040)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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