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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发展函〔2016〕147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根据《竞彩足球胜平负开展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检查的通知》(新通发展函〔2016〕44号),新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于6月27日至7月4日开展了第二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克拉玛依、奎屯、昌吉、塔城四地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工程文档资料51项、工程实体55项,同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职责,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序运转,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均已向相关企业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典型问题见附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企业建设行为方面
1.电信企业存在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的问题;
2.设计企业在设计文本中对个别项目未给出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当地抗震设防级别、具体设防和施工要求;未具体说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危险源和防范方法等,在设计中未对安全部位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企业存在对个别项目无施工安全生产交底记录、未能完成各建设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的问题;未按照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
4.监理企业对个别项目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反馈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监理文件与竣工资料内容不一致,监理规划、日志不全。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机房、杆路、铁塔建设的防雷、防强电保护设施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如未依据施工标准安装区间隔电子、引雷和防雷接地等);
2.部分安装工程的工艺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无设计指导意见;
3.部分工程存在走线不规范、强弱电线缆在同一路由混合布放,部分铁塔与机房走线架未做成活连接结构,机房楼层间走线孔洞未作防火封堵等;
4.部分光纤入户工程审图环节有缺失;光交箱体安装不牢固,未做防雷处理;光交走线孔未作封堵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在施工准备中未撰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部分项目在实施中未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不能提供费用清单;
3.部分项目各层级实施中存在无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记录,或交底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等问题;
4.部分施工合同中无安全生产费支付计划、方式、使用条件等条款;
5.部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所承担的项目中,不能按要求保证持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的人员到位。
三、2016年第一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对第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通报后,新疆电信公司、新疆联通公司、新疆铁塔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我局上报了整改情况(详见附件2);新疆移动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上报,请移动公司于9月15日前书面向我局递交检查并补交整改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电信企业要对本次检查中通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各地州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强化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对通报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三)各电信企业在2016年9月30日前将《2016年第二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抽查项目典型问题汇总表》中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报我局。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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